首页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行业分站 产品求购 产品供应 新闻中心 招标信息 采购助手 会议展览 网站介绍  
 政策法规  外贸知识 驻外机构 合同范本 承电范本 检验检疫 报关指南 运输导航 保险常识 外汇管理 退税须知 
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 精彩栏目> 商务助手>报关指南 > 海关与外贸咨询
报关指南
各贸易方式报关
报关涉及的部门
进出口常用代码
进出口最新讯息
具备报关人资格
现代海关展示窗
报关知识与问答
单证表格的填写
许可证管理目录
各地外贸讯息录
关税术语的释义
海关与外贸咨询
海关EDI的应用
不可抗力与仲裁
 




三资企业进料加工后复出口,产地能否打其他国家的名称?如不能,又有何其他方法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》和《实施办法》指出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,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当地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申领原产地证。但这个原产地证只能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》,不能出其他国家的原产地证书。商标如有国外企业的委托书,不能出其他国家的原产地证书。商标如有国外企业的委托书,是可以标贴上去的,如松下电器、本田汽车、奥林巴斯相机等。如不能打上商标,也可采用中性包装出境。
 
把中国机械网设置为我的首页 把中国机械网介绍给我的朋友 把中国机械网放入收藏 给中国机械网留言
 
中国机械网版权所有 1999-2007 请与我们联系:
中国机械网服务热线: 0571-87878187
中国机械网销售热线: 0571-878782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