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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资企业进料加工后复出口,产地能否打其他国家的名称?如不能,又有何其他方法 |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》和《实施办法》指出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,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当地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申领原产地证。但这个原产地证只能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》,不能出其他国家的原产地证书。商标如有国外企业的委托书,不能出其他国家的原产地证书。商标如有国外企业的委托书,是可以标贴上去的,如松下电器、本田汽车、奥林巴斯相机等。如不能打上商标,也可采用中性包装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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