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几点总结
1、关于联邦技术移民
目前新政下的技术移民速度飞快,全程最短周期是53天。为了避免递交申请时遗漏材料,建议大家上北京大使馆网站上下载说明(不要上CIC的网站上下载,那是针对全球的),仔细阅读。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,就不会让你补料,要补,也是体检和护照;
北京需要社保和户口公证,推荐信可以自己用中文写好,再盖单位公章最好,无需公证。当然有的单位很难盖上公章,最好随推荐信写一份为什么不能盖章的原因(如公司规定,一般新建不允许盖公章,只能签字)。推荐人的名片附在推荐信上,如没有名片也不会有大的问题(现在好多老板是没有名片的);
2、省提名技术移民
新政前省提名要快很多,现在要慢些(因为省移民局审核后联邦还要审核)。各个省都有自已的一套省提名甄选体系,但大体相同,一般是近亲担保或有雇主或在该省留学过或正在该省留学。省提名有优先程序,一般是紧缺的(如电工,水暖工,注册护士等)周期较短,留学生周期也短,一般3个月左右能拿到省提名。
省提名不像联邦技术移民,一般不轻易拒,按根据市场需要,紧缺的就快,不紧缺的就拖,也不拒。其实魁省也是一种省提名,只不过该省高度自治,比较特殊一点罢了;
备注:省提名递交北京大使馆时,最好一并附上教育部认证,否则使馆还会让你补交。学历公证使馆不大认可。应为现在的下学历太多,使馆已不太相信公证处(说实话,现在的公证处确实审核不太严格)
3,AEO和省提名Job offer的区别
AEO不是雇主的Offer,而是HRSDC对雇主Offer的批件。雇主的Offer不具有法律效力,不能支持申请者去申请技术移民。而AEO是加拿大政府的法律性文件,有了它,申请者就可以具有资格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,可以加15分,同时获得加快处理的权利。
谈到AEO时,经常会提到雇主的job offer,有些人因此会认为二者是一回事。但实际上,在申请加拿大AEO技术移民的过程中,AEO与雇主的offer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不能混淆:AEO可以不受联邦紧缺职业的限制还可加分,但必须获得HRSDC的批文,这样才能获得加分,而省提名的Job offer就没有这么严格。
Offer是加拿大雇主提供给申请人一个工作位置的书面文件,里面包含了职务名称(title)、加拿大技术移民职责要求,工资待遇,各类保险、假期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。雇主用这个Offer连同其他的申请文件一起,递交给HRSDC。HRSDC批准了这个工作Offer,就会发出一个Positive的AE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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